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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委老干部局2015年部门决算(本级)基本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中山晚晴发布日期:2016-10-09 点击量:2,73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局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市老干部工作政策、规定。

    2、负责管理老干部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督促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落实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

    4、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指导老干部活动场所、老干部大学及协会的建设,抓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市外老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来中山的接待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做好我市原四套班子及十四级以上老领导的慰问、探望工作;指导和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丧事办理工作。

    6、指导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组织培训;负责老干部的信息、统计、信访工作。

    7、负责转制企业离休干部和转制企业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具体管理好转制企业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和学习等工作。

    8、承担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6个科室。各科室主要职能分别是:

    1、办公室:主要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会务、财产、财务、物业安全保卫及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市外老干部工作人员来中山的接待工作,组织老干部工作业务培训和调查研究,离休干部及副厅以上退休干部信息库的管理工作。

    2、政工科:主要负责局机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转制企业和易地安置老干部党务、纪检、宣传教育、群团、计划生育、工资核实上报等工作;负责对全市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政治待遇落实、党支部建设的指导;具体负责转制企业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

    3、生活待遇科:主要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老干部的信访工作,以及慰问和探访工作,指导和参加有关老干部的丧事办理工作等。

    4、活动保健科:主要负责对全市离退休干部开展活动及各级活动场所的指导,组织全市性老干部活动以及其他重要的老干部活动,负责对老干部大学和各协会的指导和管理,老干部的医疗保健体检工作,建立老干部健康档案。

    5、企业离退休干部科:主要负责市属公有企业离休干部和转制企业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6、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系统的对上、对下联络以及与本市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方面的宣传教育、文秘档案、会务,组织调查研究和有关重要活动,指导基层关工组织开展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在职人员21名,其中行政编制19名,原编内后勤服务人员2名。本局退休人员14名,接管全市转制企业离休干部128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扎实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2、努力夯实老同志老有所养的物质基础;

    3、大力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4、不断加强调研宣传工作力度;

    5、着力改善老同志学习活动场所条件;

    6、深入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

    二、2015年部门决算表









                           备注:以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中空格数据为0。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分析

    收入:本部门2015年决算收入2959.55万元,同比增加646.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46.37万元,其他收入13.18万元。

    支出:本部门2015年决算支出2959.55万元,同比增加64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2.03万元,教育支出1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7.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8.54万元。

    (二) 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分析

    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946.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93.6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增年度人员经费。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 支出2263.40万元,占76.82%,项目支出682.97万元,占23.18%。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7.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8.40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6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我单位落实厉行节约的各项措施,从严从紧控制各项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没有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与2014年相比没有变化。

    2、2015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2014年相比没有变化。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65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二是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减少。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8批次,144人次。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总额159.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6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