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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个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综合性文件出台

信息来源:中国老年报发布日期:2024-02-02 点击量:618


民政部等12部门日前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政策文件。1月30日,在民政部召开的2024年第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永新介绍说,《意见》从拓宽人才来源渠道、提升人才素质能力、健全人才评价机制、重视人才使用管理、完善保障激励措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制度设计。《意见》明确,到2025年,以养老服务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人才对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5年,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社会环境持续改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定型。

立足引得进 烧旺人才“薪火”

养老服务人才特别是养老护理员短缺问题是一大痛点和难点。《意见》针对养老服务类型层次多样、跨领域交叉融合、实践性强等特点,明确提出打破学历、年龄、身份、地域等限制,在实践中广纳人才、培养人才、凝聚人才,烧旺人才“薪火”。


《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比如通过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帮扶,推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加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针对性就业见习岗位。发挥院校培养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引导更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支持引进社会工作、康复服务、老年营养、心理咨询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经营管理人才。针对农村地区,引导更多有能力、有意愿的村民和农村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养老服务,吸引更多养老服务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同时,加强养老服务与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关联领域的合作,引导相关人才转型从事养老护理相关工作。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依规引进医务人员,积极吸纳退休的医生、护士到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执业或提供技术指导、技能培训。推动老有所为与老有所养相结合,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广泛培养服务于老年人生活照料、健康维护、精神慰藉、法律援助、休闲娱乐等多方面的志愿者队伍。

聚焦用得好 推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在养老服务人才使用管理方面,《意见》提出,优化岗位配置,坚持按需设岗,引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科学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等岗位。健全用人机制,坚持技能导向,明确提出鼓励技师以上养老服务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技能、管理班组、带徒传技,带动服务团队整体技能水平提升;鼓励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质量评价、补贴支持等工作中,加大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配置情况所占评价权重;进一步畅通养老服务机构中的技能骨干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流动渠道。强化规范管理,要求通过推动养老服务机构完善员工守则、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等途径,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人才职业道德要求和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意识。


用好人才评价“指挥棒”,是推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重要手段。《意见》首次提出以养老护理员为试点,完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社会化认定机制,进一步明确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技能等级、评价主体、评价管理、评价结果使用等关键性问题。

确保留得住 建立“拴心留人”机制

养老服务既要“引得进”“用得好”人才,更要“留得住”人才。《意见》从薪酬待遇、关爱支持、褒扬激励等方面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拴心留人”制度机制。一是保障薪酬待遇,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考虑从业年限、劳动强度、技能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养老服务人才工资水平,并将工资分配向一线员工倾斜。二是完善关爱政策,支持各地探索将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推动其配偶、子女等随迁家属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三是强化褒扬激励,通过开展表彰活动、举办技能竞赛、建立工作室、选树典型等多种途径,加大养老服务人才褒扬激励力度,提升他们的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


李永新表示,下一步,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宣传力度,增进理解、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养老服务人才、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