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为了规范长处方管理,原则上参保人须在药物使用余量一周内方可开具下一次长处方。
附特定特殊病种名单:
肾移植术后(限抗排斥治疗)、骨髓移植术后(限抗排斥治疗)、心移植术后(限抗排斥治疗)、肺移植术后(限抗排斥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限长期透析治疗)、肝移植术后(限抗排斥治疗)、血友病、各类恶性肿瘤(放、化疗)、H7N9禽流感、艾滋病、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特殊病种。
糖尿病、冠心病(反复发作的心绞痛或心肌梗塞)、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并肺源性心脏病、帕金森氏综合征、高血压病、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脑栓塞、脑出血和脑梗塞等疾病引起的后遗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癫痫、慢性心功能衰竭(心功能Ⅱ级以上)、再生障碍性贫血、多发性硬化、强直性脊柱炎、小儿脑性瘫痪、克罗恩病、房颤(抗凝治疗)、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非透析治疗)、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肾病综合征、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
丙型肝炎(限聚乙二醇干扰素治疗) 。
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