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山市委老干部局是市委主管全市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我市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管理老干部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督促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实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
(四)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的重大活动,指导老干部活动场所、老干部学校及协会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负责市外老干部及老干部工作人员来中山的接待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和协助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丧事办理工作。
(六)负责市属公有企业离休干部和转制企业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七)指导老干部工作机构的自身建设,组织培训;负责老干部的信息、统计、信访工作。
(八)承担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宣传报道、调研、保密、档案、会务、督办、财务、接待、安全保卫和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宣传教育科
负责检查、指导全市离休干部政治待遇落实工作。负责指导、组织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教育、学习、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意识形态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更新工作。承担市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日常工作。
(三)生活待遇科
负责对全市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落实和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负责市四套班子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负责市属公有企业离休干部、转制企业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和易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对老干部的慰问和病困探访。指导和参加有关老干部丧事办理工作。
(四)活动保健科
负责对全市老干部开展活动及各级活动场所建设的指导;组织全市性的老干部活动以及其他重要的老干部活动;负责对老干部学校和老干部协会团体的指导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有关单位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副厅级以上老干部、直管和易地安置老干部的健康体检;建立老干部健康档案。
(五)市关工委办公室
在市关工委领导下,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系统的对上、对下联络以及与本市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方面的宣传教育、文秘档案、会务工作;组织调查研究和有关重要活动;指导基层关工组织开展工作。
(六)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外事等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七)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